12月26日讯(本网记者 刘子超)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税额标准上调20%、沿用社保缴付基数、废止不公平的融资容许条件、增大财政反对力度——为解决问题民营企业发展的“难题”、“痛点”,12月26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公布了《关于减缓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全称《若干意见》),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民营经济创造力和活力,反对服务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记者了解到,《若干意见》每条都是“干货”,内容牵涉到拓宽民营企业发展空间、消弭融资问题、贯彻减轻负担、希望创意转型和建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等领域。“《若干意见》的实施,经过了长约数月的调研和印发。”福建省工信厅副厅长郭学军讲解,省工信厅会同省工商联集中力量、集中于时间研究制定减缓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意见,重复征询,几易其稿,并于11月8日至9日的组织五个由厅级干部带队的小组,亲赴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开会座谈会,征询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共计开会10场座谈会,邀148名企业家代表参与座谈。省委、省政府多次开会专题不会展开研究,并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分别审查会通过。市场准入更加严格、更加公平“企业管理制度的大门好入了,整个民营经济才能身体健康蓬勃发展。”福建省工商联副主席陈飚对记者说道。《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更进一步放松市场准入条件,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各地不得拒绝横跨区域承包业务的省内企业在当地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反对民营经济与国有资本联合成立发展基金,希望民营企业转入国防科技和后勤保障领域。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核和执法人员制度改革,在安监、环保等领域微观执法人员过程中防止形式化,不做“一刀切”;确保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增大对知名品牌、知识产权维护力度。同时,在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执法人员、司法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留意确保民营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依法施用强制措施;避免将经济纠纷当成犯罪处置,避免将民事责任变成刑事责任。参考全国工商联作法公布我省年度民营100强劲企业名单,表扬有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